2007年,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经省民政厅批准,正式成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省教育厅为业务主管部门。
基金会以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为依据,以服务东莞理工学院事业发展为工作重点,旨在与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加强合作交流,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积极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稳步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开创工作新局面,推动东莞理工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基金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全面支持和推动东莞理工学院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基金会业务范围:接受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科学运作基金增值;奖励优秀师生,扶持贫困学生。
基金会设有理事会、监事会及秘书处,秉承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原则,用心用好每一笔善款,竭诚为广大师生和学校发展服务。截止至2020年,基金会累计接收社会捐赠现金及实物6亿余元,其中校友捐赠现金及实物达7800万余元,为学校人才培养、师资建设、学科建议、科技创新、国际交流、校园建设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累计达5600万元。
滴水之善,汇聚未来。热忱欢迎广大校友和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慷慨襄助!您的每一份捐赠,都将成为东莞理工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