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潜心钻研。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
4.国(境)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5.年龄范围:38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科研业绩达到A、B、C类博士要求者,年龄可放宽至43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类别
2024年12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在所从事科研领域中获得一定学术成就,产生一定社会效益。
A类博士: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近五年在所属学科取得A类科研业绩(生物、材料、化学、环工、物理专业方向只招A类博士)。
B类博士: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近五年在所属学科取得B类科研业绩。
C类博士: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近五年在所属学科取得C类科研业绩。
D类博士:达不到A类、B类、C类博士招聘条件,但又属教学科研单位急需的人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质,已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试讲效果良好。
注:各类业绩成果及项目级别认定按照《陕西理工大学博士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陕理工校发[2024]36号)执行。
二、聘期与待遇
1.聘期:每个聘期为6年。
2.待遇:
博士类型 | 其他专业要求 | 引进费(待遇)总额 | 住房待遇 | 科研启动费 | 配偶问题 |
A类博士 | 本、硕、博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 50-60万元(部分费用可代为支付本市购房首付款)。享受3年副教授待遇,聘至副教授7级岗位,满3年时考核合格者继续享受副教授待遇。 | 住房补贴1000元/月,或提供过渡性住房3年。 | 15-20万元 | 根据校内岗位设置和岗位需求,结合配偶本人专业、学历及工作能力等条件,协调解决校内非事业编工作岗位,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
B类博士 | 40-50万元(部分费用可代为支付本市购房首付款)。享受3年副教授待遇,聘至副教授7级岗位,满3年时考核合格者继续享受副教授待遇。 | 住房补贴1000元/月,或提供过渡性住房3年。 | 10-15万元 | ||
C类博士 | 30-40万元(部分费用可代为支付本市购房首付款)。享受3年副教授待遇,聘至副教授7级岗位,满3年时考核合格者继续享受副教授待遇。 | 住房补贴1000元/月,或提供过渡性住房2年。 | 7-12万元 | ||
D类博士 | 20-30万元(部分费用可代为支付本市购房首付款)。享受3年副教授待遇,聘至副教授7级岗位,满3年时考核合格者继续享受副教授待遇。 | 住房补贴1000元/月,或提供过渡性住房2年。 | 5-10万元 |
3.中期考核合格后转为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陕西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snut.edu.cn/)、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网(https://rsc.snut.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5年1月20日,期间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中文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等、《陕西理工大学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下载)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 应聘学院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在试讲时提供,主要包括:毕业学校的推荐材料(含在校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术成果(主要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专利等)。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填写准确的报名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可认读,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主要对专业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条件进行初审、人事处复核)。
(四)考核
招聘单位按照学校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心理健康测评和业务能力考察。
心理健康测评委托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组织实施;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分政治审查和思想政治谈话。政治审查由学校和应聘人员毕业学校或现工作单位直接联系进行;思想政治谈话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负责,谈话结果要包括写实性的说明和结论性的内容。意见材料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签字并盖章确认。
业务能力考察: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岗位能力、理论素养、教学技能、教态教风、语言表达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科研学术水平、业务能力、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面试、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准入查询
进入体检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陕教[2019]61号)的要求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予以淘汰。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具体要求按《陕西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陕教师版[2023]41号)执行。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准入查询结果,体检、准入查询合格人员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在学校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拟录用人员公示。
(八)聘用报到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应届毕业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签订博士工作协议;国(境)外毕业拟录用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签订博士工作协议;有工作单位拟录用人员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解除人事关系相关证明材料与学校签订博士工作协议,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事宜。
未按期签约及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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