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
3.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身心健康,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职业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英才待遇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住房 | 其他 |
40-90 | 5-40 | 提供免收租金的过渡住房或租房补贴 | 1.内聘高级职称 2.根据博士配偶学历安排相关工作 |
博士英才服务期6年,按不同类别分别享受相应的待遇。
1.科研启动费。签订博士工作合同后,经个人申请,在服务期前5年内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根据博士类型和学科类型(理工科、人文社科)确定。
2.安排配偶工作。博士配偶符合学校当年公开招聘条件的,可直接录用对应岗位;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可根据校内岗位情况安排工作岗位。
3.未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校内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待遇;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校内享受教授岗位津贴待遇。
4.若夫妻双方均符合提供住房条件的,租房补贴可叠加。
三、其他福利
1.在海南同行业中,学校具备有竞争力的薪酬、畅通的职业上升通道,所有教职工均可参评职称。
2.学校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公积金按照12%最高档缴纳),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每年定期体检,提供两个带薪假期。
3.教职工可享受集团特色福利 孝敬父母金 和免费午餐,享受海航旗下航空公司免票政策。教职工及家属可享受海航旗下航空公司两折优惠机票政策。教职工子女可享受 方威励志奖学金 。
4.符合海南自贸港人才引进政策者,学校将为其申报各项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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