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通过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jsgzb.lc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二级单位电子邮箱。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
⑴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⑵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等;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应聘人员导师推荐书》(附件3)和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⑷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⑸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岗位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以试讲、答辩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材料、个别谈话、侧面了解、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至招聘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
聘用人员引进待遇详见人力资源处网站《聊城大学2025年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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