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二、招聘人才类别和申请条件
(一)韩江学者岗位
申请条件详见《韩山师范学院 韩江学者 计划实施方案》。
(二)博士教授教师岗位
申请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近五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同时符合所在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
(三)博士副教授教师岗位
申请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职称,近五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同时符合所在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
(四)青年博士教师岗位
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能够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五)青年博士行政教辅岗位
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高校行政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
(六)全职聘用博士人才岗位
1.台籍全职聘用博士岗位
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5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维护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能够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2.国(境)外全职聘用博士岗位
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岗位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能够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三、薪酬待遇
学者岗位、博士教授教师岗位、博士副教授教师岗位、青年博士教师岗位、青年博士行政教辅岗位等聘用人员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按事业编制引进,国(境)外人员一般采取编外全职聘用方式。
(一)年薪及引进费
1.韩江学者岗位
岗位 | 年薪 | 安家费(税前) | 购房补助费(税前) | 科研启动费 |
韩江领军学者 | 70万 | 面议 | ||
韩江杰出学者 | 50万 | |||
韩江青年学者 | 40万 |
韩江学者岗位也接受校外人员全职驻校或非全职驻校工作,视约定项目任务采用年薪制或底薪加绩效工资制,具体事宜一事一议。
2.博士教授教师岗位
年薪 | 安家费(税前) | 购房补助费(税前) | 科研启动费 |
26-30万 | 10万元 | 50万元 | 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
3.博士副教授教师岗位
年薪 | 安家费(税前) | 购房补助费(税前) | 科研启动费 |
22-25万 | 10万元 | 40万元 | 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
4.青年博士教师岗位
年薪 | 安家费(税前) | 购房补助费(税前) | 科研启动费 |
18-22万 | 10万元 | 35万元 | 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
5.青年博士行政教辅岗位
年薪 | 安家费(税前) | 购房补助费(税前) |
18-22万元 | 10万元 | 35万元 |
6.全职聘用博士人才岗位
岗位 | 年薪 |
台籍全职聘用博士岗 | 20-40万元 |
国(境)外全职聘用博士岗位 | 15-30万元 |
7.特殊人才及国外博士人才,经综合考察人才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契合度,人才的学缘结构及教学、科研、学术水平,实行一事一议研究引进事宜。
(二)学校为引进的人才提供周转房或租房补贴,标准如下:
1.学者岗位、博士教授教师岗位、博士副教授教师岗位、青年博士教师岗位和管理教辅博士岗位
学校视实际情况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房(1年免租金)或发放租房补贴(为期1年,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限额2000元/月租房补贴,未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博士享受限额1500元/月租房补贴)。
2.全职聘用博士人才岗位
学校视实际情况安排教工宿舍(免租金)或发放租房补贴,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限额2000元/月租房补贴,未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博士享受限额1500元/月租房补贴。
3.夫妻双方均作为博士人才引进的,学校为其提供的周转房或租房补贴标准按夫妻双方较高标准的一方享受待遇。
四、人才追加引进待遇、配偶安置
(一)韩江学者岗位
安家费、购房补助费、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事一议,并可协商解决配偶工作。
(二)博士教授教师岗位、博士副教授教师岗位和青年博士教师岗位
以来校前5年业绩成果为评价依据,一人一议,综合评价后追加 一次性 人才引进安家费。标准如下:
1.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者,经申请核定后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追加 一次性 人才引进安家费。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者,经申请核定后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追加 一次性 人才引进安家费。
3.具有博士学位,经申请核定后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追加 一次性 人才引进安家费。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人才可协商解决配偶工作,实行一事一议。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韩山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并提供信息登记表所列各种信息的相关佐证材料,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应聘学院电子邮箱并抄送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主题格式:姓名 应聘单位 联系电话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三)考核
用人部门根据人才引进工作程序组织进行专业素质审查并安排直接业务考核。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韩山师范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应聘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在《韩山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如在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个人情况、师德师风不端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无效。
(二)应聘者原则上需使用本人近五年业绩成果申请应聘,提及的 近五年 从2020年1月1日算起。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应届生原则上需在博士毕业后3个月内办完入职手续,调动和辞职补充人员原则上需在6个月内办完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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