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建立了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等人才岗位与培养激励体系,衔接国家、自治区人才计划项目,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引进人才均办理实名事业编制。
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限,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高层次人才
岗位名称 | 基本条件 | 学校支持政策 |
领军团队带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的,可适当放宽5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特别急需的优秀人才,用人方式为编外聘用的,可适当放宽10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学科带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的,可适当放宽5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特别急需的优秀人才,用人方式为编外聘用的,可适当放宽8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学术带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特别急需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3岁。 2.无正高级职称任职资历的,需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5.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
优秀青年人才 |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特别急需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3岁。 2.无正高级职称任职资历的,需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5.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
(二)基础人才
岗位名称 | 基本条件 | 学校支持政策 |
教授(含预聘) | 1.具有博士学位。 2.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预聘教授不超过35周岁,可适当放宽。 3.教授应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任职资历,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副教授岗位评审,再评审预聘教授岗位。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学校在合同聘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副教授(含预聘) | 1.具有博士学位。 2.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0周岁,可适当放宽。 3.副教授应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称任职资历、博士后经历,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副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助理教授岗位评审,再评审预聘副教授岗位。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学校在合同聘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助理教授 |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通过学校讲师职称评审。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提供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若暂未安排住房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税前800元,发放生活补贴时长和租赁住房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1.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相关政策详见:广西引进博士人才有关政策(http://rst.gxzf.gov.cn/jlhd/jlhdcjwt/rcdwjs/t17160184.shtml)
2.个性化资助: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在学校支持政策基础上,另有个性化资助(请咨询有关单位)。
3.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https://www.gxrc.org/Home/Article_new?articleID=9824。
4.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https://www.gxrc.org/Talent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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