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性质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限3年,期满考核合格,经学校审定同意,聘为苏州大学教师。
二、薪金待遇
在站期间学校提供不低于15万元的年薪,如果每年教学、科研工作量超过法学院核定标准的,法学院另行发放相应的绩效津贴。
三、工作待遇
1、学院为每位师资博士后配备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2、学院为每位师资博士后提供不低于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学院为每位师资博士后提供相对独立的工作室1间。
四、住房条件
学校为每位博士后提供过渡房。如果过渡房紧张,学校提供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补助期限为3年。
五、出国进修
学院设有 王嘉廉教师出国研修基金 资助教师出国研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该基金除报销往返机票1500美元外,每月资助1800美元作为生活费用。
六、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2.法学专业背景,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
3.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者可放宽。
4.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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