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 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 千人计划 专家(长期项目)、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专家(特聘教授)、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获得者、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江苏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待遇:采用 一人一议、特事特办 的方式,具体待遇面议。
第二类:主要指国家级教学名师、人社部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中科院 百人计划 入选者、国家 千人计划 短期项目入选者、国家 千人计划 外国专家、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讲座教授等,国家 千人计划 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 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国家 青年长江学者 、国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等国家 四青人才 ,以及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待遇:未具有教授职称的,可聘为校聘教授。年薪根据工作任务约定不低于80万元/年,安家费、购房补贴250万元,科研条件经费500~1000万元。
第三类:主要指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省部级政府科技成果、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 双创计划 人才项目入选者,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待遇:未具有教授职称的,可聘为校聘教授。年薪根据工作任务约定不低于40万元/年,安家费、购房补贴140万元,科研条件经费300~500万元。
第四类:主要指近几年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原则上应达到南通大学教授评审的破格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已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待遇:未具有教授职称的,可聘为校聘教授(聘期3年)。年薪根据工作任务约定在25~35万元区间浮动,也可选择结构性工资。安家费、购房补贴100万元,科研条件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
第五类:原则上为综合排名世界前200强高校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位高校(研究所)的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已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待遇:未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聘为校聘副教授(聘期3年),实行结构性工资。安家费、购房补贴40~50万元,科研条件经费自然科学类8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第六类:近3年取得优秀业绩的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待遇: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可聘为校聘副教授(聘期3年),实行结构性工资。安家费、购房补贴30~40万元,其中海外高水平及双一流大学(学科)博士40万元,其他博士30万元。科研条件经费自然科学类4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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