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研究方向 | 合作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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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特区(自贸区)与中国道路研究 | 陶一桃 |
2 | 飞地经济发展研究 | 产耀东 陶一桃 |
3 | 中国道路与城市国际化研究 | 汤丽霞 陶一桃 |
4 | 深圳国际影响力研究 | 李清泉 张凯 |
5 | 中国开放战略研究 | 鲁志国 |
6 | 基于经济学理论的中国经济特区史研究 | 高兴民 |
7 | 中外经济特区比较研究 | 钟 坚 |
8 | 经济特区转型研究 | 罗清和 |
9 | 中国经济特区法治创新研究 | 黄亚英 |
10 | 一国两制 与粤港澳区域制度创新 | 邹平学 |
11 | 香港特区政府管制能力建设制度经济学研究 | 汪永成 袁易明 |
12 | 一带一路 与城市国际化研究 | 姜 安 |
13 | 一带一路 与自贸区战略研究 | 刘伟丽 |
14 | 高质量发展与质量经济学研究 | 刘伟丽 |
1. 深圳市和广东省待遇:
(1)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考核与津贴发放标准,18万元/年(免税),共发放两年。
(2)符合广东省 珠江人才计划 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可申请获得 两年60万元资助,出站之后两年40万元安家补贴 。
(3)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深圳市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4)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申请获得合计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2. 深圳大学待遇:
(1)基本待遇:8000/月(税前),按月发放,发放两年。
(2)优秀博士后入站奖励计划:2000/月(税前),发放两年;奖励对象为:进站时为33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在1年以内(以博士后到校报到时间为限);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前200名高校(包括国内)应届或一年内毕业;②在权威期刊(《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2013版)》)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
(3)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福利待遇的博士后,可获得同等中级职称的住房补贴。
(4)科研奖励: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深圳大学按规定给予科研奖励或配套资助。
(5)符合学校人事部门政策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优先竞聘深圳大学正式教师职位。
3. 合作导师科研津贴:根据合作导师安排的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合作导师将给予不低于1000元/月的科研津贴。
4. 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其子女入托、入学的有关事宜,参照深圳大学教职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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