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科研或管理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需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工作。
5.应聘科研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和影响力。
6.年龄一般情况40周岁以内。
7.应聘者应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人才引进工作其他相关规定。
二、引进人才岗位信息
(一)科研岗位4名
1.应届博士研究生3名
京外生源应届博士研究生2名: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门类相关专业(语种不限,掌握俄语或欧亚地区小语种者优先),工作岗位为国际问题研究的科研岗位。
北京生源应届博士毕业生1名: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门类相关专业(语种不限,掌握俄语或欧亚地区小语种者优先),工作岗位为国际问题研究的科研岗位。
引进应届博士高校毕业生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年龄(不超过35岁,即须于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和届别(仅限应届毕业生,不接收缓派或改派等情况的往届生)的控制政策。
2.出站博士后、留学回国或京内户籍在职人员1名
博士学位,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门类相关专业(语种不限,掌握俄语或欧亚地区小语种者优先),工作岗位为国际问题研究的科研岗位。
(二)科研辅助岗位3名
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或京内户籍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经济学、工学等学科门类相关专业(语种不限,掌握俄语或欧亚地区小语种者优先),工作岗位为国际问题研究的科研辅助岗位图书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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