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部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待遇
实行 一事一议 ,由双方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二)全职引进教学科研岗优秀博士(教授)待遇
1. 安家费:20~50万元。根据引进人才的学历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紧缺程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进行确定。
2.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5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
3. 经学校认定的应届优秀博士,3年内发放15万元人才补贴。
4. 具备条件的可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副教授或教授职称。
5. 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学校内聘副教授2年。
6.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学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即 百人计划 ,在4年聘期内获得24万元人才补贴(按月发放);或者申请 高层次人才激励性报酬 ,入选者在2年聘期内,每年额外获得10~60万元激励性报酬。
(三)全职引进非教学科研岗优秀博士待遇
对于学生政治辅导员,以及其它专业技术和管理等非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学校提供20~30万元安家费,3年内发放15万元人才补贴。
(四)全职博士后待遇
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20万元年薪(不含合作导师提供的科研津贴)。
经学校考核合格后,优秀教授、博士等全职引进人才直接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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