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院(部)从事教学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按照教学规定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2.受聘人员还应肩负指导青年教师,对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学过程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申报省级及以上的科研、教研课题,关注本专业发展趋势,开拓产学研合作渠道等工作任务,并按学院要求参加教学指导、相关会议、学生活动等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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