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国内外取得医学、药学或相关交叉专业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4.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开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脱产进站的证明。
1.提出申请:申请进站的博士向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交本人简历、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发表情况、主要研究成果和有关证明及两位专家推荐信。
2.面试初选: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进站的博士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心理道德素质以及今后博士后阶段的科研计划,同时要对其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
3.审核确认:经医院专家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严格审核确认。
4.签署协议:为保证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需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工作协议书(一式二份),拟定博士后两年内进行的主要研究任务。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需与我院及合作的博士后流动站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人员协议书》三方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5.网上申报:符合进站条件的申请人,接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通知后,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5。
1. SCI论文:以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EI 全文收录的论著2 篇及以上,其中2篇影响因子均≥3 分;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EI 全文收录的论著1 篇,影响因子≥5 分。论文发表时间为进站到出站后一年内。
2.考核评审:经医院组织博士后出站考核及评审,合格者办理出站手续。考核时如论文没有正式刊登出来,可以交稿件的录用通知。
1.提供一定科研启动经费、科研条件及工作空间;
2.提供博士后在站2年期间每年20万元薪酬;
3.同时享受宁波市给予的30万元生活补助(非在职博士后)。出站后1年留甬初次就业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可申请总额50万元的补助(具体见《关于调整部分宁波市博士后工作资助政策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45号)。
4.进站后每年根据申请基金及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额外给予优厚奖励。
5.出站后推荐高水平研究型医院或研究院就职。
2020年2月15日起,至招满为止。
1.个人简历(附件1)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发表情况、主要研究成果和有关证明
3.导师书面推荐信
1.联系人员:杨老师(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联系电话:0574-83870910
3.邮箱地址:nblhia@ucas.ac.cn、abc83870999@163.com
中国科学院大学合作导师:
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合作导师: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博士后进站申请专家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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