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纪、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1.按上级政策办理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关系;
2.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相应等级发放工资;
3.提供国内访学、进修及培训机会,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可申报职称评审;
4.年度免费体检;
5.按学校规定购买六险二金,发放工会福利等;
6.A、B二类人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1-5项条件,相关资助采用 一事一议 方式,具体面议。
(一)A、B二类高层次人才长期招聘。详情可随时致电我校人力资源部咨询。学校接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校参加考核。
(二)C类人才按照发布的招聘计划招聘,招满为止。
其他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2.具有丰富行业企业经验、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攻关能力、专业技术技能突出,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2)本人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或相当奖项;
(3)教育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专业赛事国家评委会成员;
(4)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专业赛事一等奖以上或相当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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