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类别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
3.具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能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5周岁及以下(1977年0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03月24日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和具体条件
专业建设急需的,在专业领域造诣较深的学术骨干,按学术科研水平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有高水平科研成果,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
第二层次:有较高水平科研成果,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学院紧缺专业博士;海外高水平院校留学回国博士(以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大学为准);
第三层次: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潜力、符合学院专业建设需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
除上述类别外,其他类别高层次人才认定具体条件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才待遇
全职引进的学术骨干,除享受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第一层次学术骨干
1.基础年薪25万元,享受学院年终考核奖;
2.安家费3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4.在金华无房、未购房前,学院安排一室一厅周转房(过渡性住房)租住,5年内免房租费;
5.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组建团队所需要的教学科研场所。
(二)第二层次学术骨干
1.基础年薪20万元,享受学院年终考核奖;
2.安家费25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
4.在金华无房、未购房前,学院安排周转房(过渡性住房)租住,5年内免房租费。
(三)第三层次学术骨干
1.基础年薪16万元,享受学院年终考核奖;
2.安家费2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
4.在金华无房、未购房前,学院安排周转房(过渡性住房)租住,5年内免房租费。
(四)其他待遇
1.正高级职称、博士每月享受1000元人才津贴补助,享受期限5年;
2.夫妻双方均为高层引进次人才的,不重复享受周转(过渡)住房;
3.科研启动经费按项目进行管理,由科研处负责,按约定服务期分阶段下达,并按照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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