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一)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拥护中国***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做到自觉爱国守法、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有志于传播优秀文化、关爱学生、潜心教书育人,为职业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并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或发展潜力,或具备精湛的技术技能和较强的技术开发、攻关能力,掌握专业和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对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有创新性构想。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符合广州市人才准入条件。
二、引进人才类别
(一)具有高校教学或研究系列高级职称,有较强的专业建设水平、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博士、博士后,具备较强专业功底和较强的教科研潜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高技能型人才,具有丰富行业企业经验、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攻关能力、专业技术技能突出的能工巧匠,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引进需求及方式
引进方式根据高层次人才在校工作的时间、方式不同,分为全职引进、柔性引进两大类;
(一)全职引进:是指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或流动的政策规定,由学校办理正式调动,或者签订5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人才引进模式。
(二)柔性引进,是指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在不转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非全职来校开展具体工作的人才引进模式。
四、引进人员待遇
(一)全职事业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以年薪制全职合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的年薪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引进时面议,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三)学校将根据被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模式及工作任务等给予相应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高层次人才过渡性住房补贴、配偶安置等待遇。
(四)柔性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与科研启动经费等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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