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必须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谨治学,学术端正,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一)学校对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合同实行年薪制;产业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或者项目工资制。
(二)薪酬待遇
1.高层次人才采用一人一议政策,协商确定相应的薪酬待遇。
2.引进人才执行如下待遇标准:
引进人才薪酬待遇 | |||
人才类型 | 年薪(万元/年) | 住房补贴(万元/年) | 配套政策 |
博士教授 | 30万起 | 6.0万 | 1、入职后可根据我校相关政策文件申请科研启动经费; 2、设有教学与科研奖励机制,科研成果奖励根据学校科研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3、其他福利:六险两金、健康体检(1次/年)、工会旅游、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班车等; 4、可落户厦门并享受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8万;有海外留学经历并获得学历认证者可额外申请12万生活补贴; 5、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者,可申请厦门市人才住房或货币化补贴。 |
博士副教授 | 22万起 | 4.8万 | |
博士 | 18万起 | 3.6万 | |
注:1、高层次人才采用一人一议政策,协商确定相应的薪酬待遇; 2、年薪不包含六险两金单位缴纳金额; 3、我校属民办非企性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均无事业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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