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相关待遇
(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绩效、
福利等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
(二)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 10 万元,人文社科类 5 万元。
(三)一次性安家费:50 万元(正式签约后三个月内一次性发放 20
万元,剩余部分按照服务期限逐年平均发放)。
(四)学位津贴:每月 1500 元随工资发放。
(五)在学校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高聘一级职称,绩效工资
按照高一级职称执行,高聘聘期为 4 年。
(六)协助申请享受九江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
(七)优秀紧缺博士引进待遇可一事一议。
(八)其他待遇
1.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按省人社厅规定的公开招聘程
序可进行公开招聘入编录用(未录用者以人事代理方式在学校安排工
作)。
2.配偶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
经录用博士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按事业编制调入学
校安排工作。
3.配偶若未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可根据其个人条件在学校安
排工作。
(九)服务年限: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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