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引才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备案制管理,引进待遇50-90万元(含安家费、博士津贴、科研启动经费)。
2.博士服务期内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之前享受副高三级奖励性绩效工资。
3.提供两室一厅过渡住房或发放住房补贴1200元/月。
4.博士配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符合江西省人才引进政策的,经考核合格可纳入事业编制备案制管理;不能解决的可根据考核情况和学校岗位需求,按人事代理方式择优安排工作。
5.博士子女享受一条龙入读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政策。
(二)南昌市引才政策
引进人才符合条件者享受南昌市相关引才政策:来赣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户等生活补贴5万元;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具体参见《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9号)等相关规定。
(三)江西省引才政策
引进人才符合条件者享受江西省引才相关政策,学校推荐申报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享受学校配套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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