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1.坚持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原则。
2.坚持 人岗相适,专兼结合 原则。
3.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原则。
1.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且无违法犯罪及失信行为;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4.引进的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招聘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科高校退休教师年龄不超过63周岁。
根据《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长发【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需要,确定以下七类人才。
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省市级领军人才;
D类:高级人才;
E类:优秀博士;
F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本科高校退休教师;
G类:优秀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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