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1.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
3.本次招聘的人员要求在学校规定时间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1.聘用人员除按学校薪资制度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科研启动费等待遇。符合东阳市人才政策,可申领购房补贴、生活津贴等人才奖励资助。
2.退休返聘教授实行协议年薪制。
3.符合事业入编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表1东阳市人才政策及学校相关待遇
类别 | 人才层次 | 东阳市人才政策(万元) | 学校相关待遇 | |||||
购房补贴 | 生活津贴(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5年) | 人才补贴 | 人才大礼包 | 年薪(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租房补贴(元/月) | ||
A类 | 国家级领军人才 | 300 | 0.5(不受发放年限) | 正高/博士30 副高/硕士15 | 博士/硕士0.2 | 面议 | 正高/博士:2000 副高:1400 中级/硕士:700 | |
B类 | 省部级领军人才 | 200 | 0.3 | 面议 | 50 | |||
C类 | 学科、专业带头人 | 视职称、学历情况配套 | 35-50 (一人一议) | 30 | ||||
D类 | 教授 | 100 | 0.2 | 30-40 | 20 | |||
E类 | 博士研究生 | 100 | 0.2 | 35(第一层次) | 20 | |||
30(第二层次) | 20 | |||||||
25(第三层次) | 20 | |||||||
F类 | 硕士副教授、硕士高级工程师 | 50 | 0.1 | 按学校标准执行 | / | |||
硕士研究生 | 50 | 0.1 | ||||||
备注:子女就学、户口落地、医疗健康等参照执行《东阳市人才新政》。 |
1.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高校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3.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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