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引进待遇
(一)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金 | 配套待遇 |
第一层次 | 待遇优厚,一人一议 | 1、享受十堰市发放人才津贴24万。 2、享受学校发放国内博士生活补助700元/月、国外博士生活补助1000元/月。 3、享受3年校聘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 | |
第二层次 | 待遇优厚,一人一议 | ||
第三层次 | 待遇优厚,一人一议 | ||
第四层次 | 60万-120万 | 300万-500万 | |
第五层次 | 50万-80万 | 100万-150万 | |
第六层次 | 20万-50万 | 自科30万,社科10万 |
注:青年博士人才引进综合费用自科74万元起、社科54万元起;紧缺专业博士上浮安家费5万元;优秀博士人才引进综合费用100万元以上;特别优秀博士人才引进综合费用2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人才实行 一人一议 。
(二)其他待遇
事业编制 | 湖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
社保待遇 | 1、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2、所有社保及公积金均以最高标准核算缴纳基数。 3、参加公务员补助,住院医疗最高可报销90%。 |
配偶安置 | 根据省、市、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进行配偶工作安置。 |
子女入学 | 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开通绿色通道。 |
住房保障 | 来校工作报到即提供学校博士过渡房;十堰市提供140平米以内的 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60%购买。 |
武当人才卡 | 博士可申领十堰市武当人才金卡/银卡,持卡人可享受政务、金融、安居、医疗、交通等方面优质服务,包括购房支持、特约医疗、绿色通道、免旅游门票等。 |
注:十堰市人才待遇以十堰市人才政策为准;来校面试可按学校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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