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根据实际需求、博士整体业绩和专业紧缺程度分A 、A1、A2、A3四类。
A 类:具备冲击省级青年人才工程的科研业绩,在教学科研方面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成果,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高水平博士(后)。
A1类:学校学科建设亟需的高水平博士(后)。
A2类: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突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的博士(后)。
A3类: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具有较好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的博士(后)。
二、引进方式及待遇
1.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
(1)A 类:入选省级青年人才工程后方可入职,且为全职引进,并享受相关待遇,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后可选择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未入选省级青年人才工程,可按照A1-A3类博士研究生引进。
安家费 | 年薪 | 科研启动费 | 配套 | 备注 |
70万 | 45万 | 理工:60万; 人文社科:30万 | 按照省级拨付支持资金1:1配套;泰安市按照1/4配套。 | 如人才工程到期后续签,安家费追加30万。 |
(2)A1-A3类博士研究生引进均为全职引进,服务期6年。来校工作后根据其整体学术水平及社会贡献,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待遇如下:
层次 | 年薪 (万元) | 安家费 (万元) |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 |
实验类 | 非实验类 | |||
A1 | 25 | 60-70 | 50 | 25 |
A2 | 30 | 30 | 15 | |
A3 | 20 | 20 | 10 |
2.工资津贴:A 类博士聘用在教授四级岗,按照教授四级岗标准缴纳保险和公积金,享受教授岗位津贴;A1-A3类博士服务期内未评聘副教授职称前,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3.生活补贴:学校提供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另外符合泰安市相关人才政策,可享受泰安市政府3000元/月的住房和生活补贴。学校和泰安市补贴每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三年。
4.配偶:若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且符合学校紧缺岗位需求,按政策解决;不符合调配政策者,A 、A1、A2类博士家属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安置工作。
5.博士后、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以及科研业绩突出的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职称等事宜,可采取 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Copyright sciencehr.cn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科学人才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22249号-1
地址: EMAIL:850081096@qq.com
Powered by scienceh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