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凡有意应聘者,可直接与应聘部门联系,并通过扫描 招才引智 二维码投递简历(简历需含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代表性成果),二维码附后。
二、考核、考察
1.考核方式: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高职称人员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考核;博士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考核,择优录取,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面试时间、地点:定时开展,具体时间由应聘部门通知。
2.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学术道德、遵纪守法、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三、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在指定医院参加身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用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五、待遇
1.基本引进待遇:
(1)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博士学位津贴、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安家费、购房补贴(分5年支付)和科研启动费标准见《全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参照表》,博士学位津贴按每月1000元发放。
《全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参照表》
人才类别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购房补贴 | 安家费 | |||
人文社会 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 (万元) | (万元) | |||
理科 | 工科 | |||||
领军人才 | 面议 | |||||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 面议 | |||||
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 23-43 | 43-93 | 93-143 | 57-107 | 博导:15 正高:12 博士且副高:10 博士(后):8 | |
学科带头人 | 15 | 20 | 25 | 27-37 | ||
青年学术骨干 | 10 | 15 | 20 | 22-27 | ||
优秀青年博士 | 5 | 10 | 15 | 22 |
(2)优秀人才视情况可在同类别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的基础上追加购房补贴4-25万。
(3)来校后三年内未受聘副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按副高职称标准发放绩效工资,三年后,按所聘岗位兑现绩效工资待遇;首聘期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可继续享受绩效工资按副高职称标准发放三年。在原单位已获聘校聘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我校校聘岗位设置,来校后予以续聘。
2.提供事业编制。
3.实行差异化的人才引进待遇:对于引进的海内外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校紧缺人才,采取一人一策模式和特殊政策措施协商引进待遇。
4.校聘教授、副教授:按照《校聘教授、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可视业绩情况申请校聘教授、副教授岗位。
5.住房待遇:根据学校房源情况,提供1套校内公租房,享受三年免租政策,三年后按照公租房租住标准收取租金。
6.配偶及子女:按照《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办法(试行)》,视人才及配偶情况分类安置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托问题。
7.医疗保健:享受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待遇。
8.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南昌新 人才1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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