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待遇
(一)根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薪酬管理方案》发放薪酬;
(二)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相应规定使用,即按照《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文件执行;
(三)特别优秀人才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四)节日福利:享受生日、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福利。
二、引进人才程序
(一)由学校各教学院(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引进人员的基本材料及业绩材料;
(二)人事处会同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对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江西省教师信用平台查询引进人员信用信息)、业绩审核、教学能力水平鉴定和师德师风情况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
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因师德师风问题受过处分的,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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