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五险一金年终奖 过节费 其他补贴,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采取 一人一议 制。
(二)其他待遇:餐补、免费通勤车、周转住宿、员工体检、职称晋升、学习培训等。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PDF格式) 昆明城市学院应聘登记表投递到邮箱(sciencehrnet@163.com),邮件以 应聘岗位 姓名 学历 专业 联系方式 命名。昆明城市学院应聘登记表.docx,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昆明城市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依据个人应聘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
1.时间:结合岗位考核方式及学校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2.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试讲、面试等。
(四)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应聘人员选择任意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五)考察
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录用
1.拟录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在办理录用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昆明城市学院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2.在办理录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昆明城市学院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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