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或教育部认可留学回国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应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且取得各学习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生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年龄:截止2024年7月15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15日后出生)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7.具备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
8.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二)岗位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能承担课程的讲授工作;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渊博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勇于探索,思维创新。
专任教师岗位按 准聘-长聘 方式聘用,准聘期最长不超过6年,其中首聘期为3年;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院或可依托学校博士后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的学院按 师资博士后 进站、专任教师与博士后双重身份管理。
1.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 长安大学招聘网 (http://zp.chd.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岗位人员招满,则停止招聘。
2.初审推荐
学院根据应聘条件、岗位要求、任职条件及学校有关规定,登录 长安大学招聘网 审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审核相关材料后确定初审推荐人员。
3.综合评价测试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等综合评价。
4.组织考察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试讲考察、心理测评等。
5.公示、体检、签约
学院、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派遣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或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学院和学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系人:康勇
联系电话:029-8233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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