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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信息化中心专技人员)

面议
2024-08-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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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描述
  • 工作地点: 重庆-重庆
  • 需求部门:信息化中心
  • 职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位
  • 工作经验:不限
  • 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
  • 职称要求:不限
  • 招聘人数:1-2人
  • 到岗时间:不限
  •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 婚况要求:不限
联系方式
人事科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职位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如 35周岁以下 ,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 以上以下以前以后 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届考生,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在重庆科技大学首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s://hr.cqust.edu.cn/zp.html#/)中注册应聘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或其他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根据附件3联系对应用人单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4),具体时间由用人部门以电话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专业面试(部分岗位组织)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针对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20分钟,分值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各相应用人单位通知。

(三)综合面试

在综合面试环节前有缺考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15分钟,分值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各相应用人单位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面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组织专业面试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不组织专业面试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会同学院(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会同各学院(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 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考生在体检和考察中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学校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用人部门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附件4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附件5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求职提醒:求职过程请勿缴纳费用,谨防诈骗!若信息不实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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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大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51年的原中央部委属学校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两校合并设立重庆科技学院。2023年11月,教育部同意重庆科技学院更名为重庆科技大学。

学校是全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应用型高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属高校转型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重庆市重点支持的高水平新工科高校,被评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2011年成为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2017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西部(重庆)科学城中心区域,校园环境优美,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校园占地总面积169.47万平米,校舍总面积73.25万平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5.5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有纸质图书210万余册,电子图书204万余册,拥有大批数字化信息资源。学校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第一批重庆市文明校园。

现有教职工近1700人,其中高级职称近680人,博士700余人。柔性引进院士4人,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近70人,有重庆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为代表的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团队47个。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200余人。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冶金与动力工程学院、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与人文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重庆非常规油气开发研究院、重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院(重庆资源循环利用与碳中和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中心等22个学院(部、研究院、中心)。有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资源与环境、机械、电子信息、土木水利、公共管理等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1个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硕士点。有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0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海洋油气工程、金属材料工程、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土木工程、安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5个省部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进入全球工程教育 第一方阵 。

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3项。学校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8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国家级一流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学生近三年先后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等学科竞赛中获得了1800余项国家级奖励。2015年、2020年两次获得第9届、第14届世界模拟炼钢挑战赛总决赛冠军。自2015年以来学校连续四轮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排名前200名。

学校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法、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油气勘探与绿色开发、低碳冶金与先进材料等领域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与化工、机械、化学、公共管理等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群。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省部共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2个,复杂油气田勘探开发、纳微复合材料与器件、制药过程数字化、输变电工程防灾减灾和非常规油气绿色高效开发等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业过程在线分析与控制、复杂金属矿产资源增值处理与清洁提取等2个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非常规油气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筹)、城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等2个重庆市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有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社科研究中心4个、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2014年以来,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180余项国家级课题,获授权专利1300余件。参与完成的 超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海洋石油981’研发与应用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牵头完成的 机械炉排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关键技术及应用 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近五年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政府和行业协会(学会)科研奖励130余项。近两年,在重庆市科技奖励中,学校牵头项目数和获奖总数均位居重庆市高校前列。

学校积极开展海内外合作办学和科学研究,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加拿大里贾纳大学、芬兰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荷兰格罗宁根汉斯应用科技大学、墨西哥维拉克鲁斯大学、韩国国立庆北大学、韩国国立昌原大学、重庆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安科技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等60余所高校建立了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合作关系。学校依托行业办学,主动适应和服务石油、冶金行业和成渝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武钢铁、西南铝、重钢、紫金矿业、德胜钒钛、美国卡万塔能源公司等50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签订了产学研合作战略协议,与市应急管理局、沙坪坝区、大渡口区、铜梁区等政府签订了战略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精心打造文化艺术节、创新创业节、体育文化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系列、现代大学文化系列的 三节两系列 文化品牌活动,组织开展 习语寄青年 、 立德树人微讲堂 、 红岩之上 、 大学第一课 、 行为养成挑战赛 、 辅导员行走课堂 以及新生入学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持续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数字赋能,深入开展 两走一贴近 ,不断丰富 红五月 主题系列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 活动等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活动,建有各类学生社团,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学校是重庆市首批 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实施 特色立校、文化兴校、人才强校 发展战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焕发新气象,展现新作为,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更新时间:2024年6月30日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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