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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史(哲学教研部—博士后)

上海 -上海 应届毕业生经验 博士及以上学历
面议
发布日期:2024-11-21
职位福利
休假制度 奖励计划 综合补贴 五险一金 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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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一类领军人才
  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符合校(院)重点学科发展需要。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 人才等);
  2.任职于国家级学术机构或组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成员等);
  3.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国家一级学会副会长以上职务;
  4.担任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学术成就、具有重要影响的知名专家。

 (二)二类领军人才

  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符合校(院)重点学科发展需要。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前5款条件之一且近5年内具备2项以上业务资格条件:
  1.入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上海市人才高峰工程、白玉兰人才计划、东方英才计划等);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4.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学术成就、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专家;
  6.业务资格条件:
  (1)入选全国干部教育好课程或相当层次精品课、特色课程等;
  (2)获得或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
  (3)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1篇;
  (4)在校(院)认定的二类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并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1部;
  (5)单篇决策咨询成果获得正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6)获得国家级科研咨询奖项或省(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项。
  满足上述3项以上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符合二类领军人才前5款条件之一或者近5年内符合下列条件3项以上:
  1.入选全国干部教育好课程或相当层次精品课、特色课程等;
  2.获得或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
  3.在校(院)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或在二类以上权威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并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1部;
  4.单篇决策咨询成果获得副国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5.获得省(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优秀决策咨询奖一等奖以上奖项;
  6.获得国家级青年人才称号或省部级专项人才、青年人才称号。
  满足上述4项以上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教研人员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出站的博士后;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决咨能力;
  5.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或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决咨能力,具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应聘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常年均可报名,有意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word版或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 应聘高层次人才 本人姓名 应聘学科 。
  1.《上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体现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2篇(部)(一般为代表性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获奖、课题立项、咨政成果、著作等,论文需提供全文,著作提供目录和摘要,课题、奖励等提供证书)。

 

  (二)教研人员
  有意应聘的博士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word版或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 应聘教研人员 本人姓名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
  1.《上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体现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2篇(部)(一般为代表性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获奖、课题立项、咨政成果、著作等,论文需提供全文,著作提供目录和摘要,课题、奖励等提供证书)。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
  有意申请的博士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word版或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 申请博士后 本人姓名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
  1.《上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拟报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概要(应包含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步骤等,字数不限);
  3.两封本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一封为博士导师推荐信);
  4.体现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2篇(部)(一般为代表性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获奖、课题立项、咨政成果、著作等,论文需提供全文,著作提供目录和摘要,课题、奖励等提供证书)。

 

三、招聘流程
  坚持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的原则。我校(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拟录用名单,经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录取。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按照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协助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安排过渡住房,提供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具体面议);
  4.符合创新岗位业务资格条件的,可按照程序进入校(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工程相关团队。

 

  (二)教研人员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通过上海市应届毕业生打分落户后,可落我校(院)集体户口;
  3.安排过渡住房,提供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科研启动经费等(A类博士70万元、B类博士60万元);
  4.通过入职培训、落实发展定位、安排导师带教、实习锻炼、出国境访学、科研攻关等措施,对青年教师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个性化培养;
  5.符合创新岗位业务资格条件的,可按照程序进入校(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工程相关团队。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
  1.工资待遇参照我校(院)在职职工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绩效等,税前年收入不低于30万元/年);
  2.进站后可按规定办理落户,在站期间免费安排过渡住房;
  3.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请校内、校外科研项目,以我校(院)名义发表的成果给予奖励;
  4.按相关政策推荐申报国家及上海市的各类博士后激励计划,并提供相应的配套资助;
  5.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我校(院)师资博士后计划,可按照相关招聘要求和程序留校(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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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
事业单位 1000人以上 教育/高等院校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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