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规定》35 岁以下的博士;40 岁以下博士副高、博士后、其他教授;45 岁以下的高层次人才(第四层次)、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的博士教授且为博士生导师、博士教授;高层次人才(第二、三层次) 原则上年龄为 50 岁以下,可享受我校引进人才待遇。
2. 符合省市引进有关政策,学校将积极协助申请。
3. 应聘时须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 高层次人才 | 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的博士教授且为博士生导师 | 博士教授 | 博士副高、博士后、其他教授 | 博士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第四层次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
年龄 | 不 限 | ≤50 岁 | ≤45 岁 | ≤40 岁 | ≤35 岁 | ||||
科研启动经费 (单 位,万元) | 面议 | 工科 ≧1500 理科 ≧800 文科 ≧500 | 工科 ≧800 理科 ≧300 文科 ≧200 | 工科200-500 理科70-100 文科 60-100 | 工科60-200 理科50-100 文科 40-60 | 工科20-50 理科15-20 文科 15-20 | 工科 15 理科 10 文科 8 | 工科 12 理科 8 文科 5 | 工科 8 理科 5 文科 3 |
周转房 | 三房两厅 | 两房一厅 | 单身公寓 (已婚博士可两房一厅) | ||||||
购房补贴 (含20%安 家费) (单位,万元) | 400 | 250-300 | 100-120 | 80 | 45 | 35 | 30 | 25 | |
综合年薪 | 面议 | 享受国 家规定 的工资、福利待 遇及教 学科研 突出业 绩奖励、特岗津 贴 | 享受国 家规定 的工资、福利待 遇及教 学科研 突出业 绩奖励、特岗津 贴 | 享受国 家规定 的工资、福利待 遇及教 学科研 突出业 绩奖励、特岗津 贴 25-35 万/年 |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教学科研突出业绩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