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功底扎实深厚。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青藏高原建功立业,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者或急需紧缺专业引进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具有相关行业背景、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前应按规定征得单位同意。
(三)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规定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注意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招满为止。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自本科开始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主要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材料发送至各单位邮箱。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资格不符,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招聘启事当年有效,热忱欢迎有意应聘者报名。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方向)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根据应聘人员业绩成果,经学校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