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专业素养好,具备一定学术潜力,近五年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3.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海外毕业按录取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事业编制引进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须符合包头市相关管理规定,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待遇
正式引进者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优厚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薪酬(按照相应政策)、住房补贴、科研经费等,还可享受配套服务(按照相应政策)。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应聘。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代表性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上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以及职称等信息。
(三)面试考核。用人单位、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潜力等。
(四)体检考察。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五)会议研究、公示。考核合格者,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六)办理编制。报上级部门批准,办理相关编制手续。
(七)报道入职,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