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背景或者研究方向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业绩突出或者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人才层次和条件
第一层次:学校理工类重点学科领域人才,学术基础深厚,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第二层次:专业能力突出,在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秀的业绩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第三层次: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创新能力,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一)执行协议工资,岗位年薪12-30万,特别优秀者 一人一议 ;
(二)根据业绩情况直聘至副教授、教授岗位;
(三)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缴纳 五险一金 ;
(四)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50万,人文社科类5-30万;
(五)购买学校商品房(核心区域滨海住房),享受最高50万购房补贴;
(六)享受烟台市相关引进人才待遇;
(七)聘期内达到学校 卓越人才 标准要求,享受相应 卓越人才 待遇(每月增加津贴或5000元、或3000元、或2000元);
(八)符合条件的学科人才可在校内安置配偶工作,为教职工子女提供烟台市优质学区;
(九)符合国家、省部、市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