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风能、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海洋能、储能、氢能、燃料电池、综合能源、智慧能源、电化学储能、新能源利用控制,新能源电气系统等相关研究方向。
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包括:学术领军人才(A1、A2、A3,正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B,正高级职称),学术骨干(C,副高级职称),优秀博士(D1、D2,中级职称)和师资博士后(E)。
(一)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要求
详见《宁波工程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岗位》(附件1)。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型 | 引进待遇 |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 科研启动经费 | 聘期薪酬 | ||||
文科 | 理科 | 工科 | ||||
学术领军 人才 | A1类 | 不低于1000万元,一人一议 | 一人一议 | 年薪,协商确定 | ||
A2类 | 不低于400万元,一人一议 | |||||
A3类 | 不低于250万元,一人一议 | |||||
学科带头人 | B类 | 200万元 | 50万元 | 100万元 | 150万元 | 年薪或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
学术骨干 | C类 | 150万元 | 15万元 | 30万元 | 50万元 | |
优秀博士 | D1类 | 110万元 | 7万元 | 15万元 | 15万元 | |
D2类 | 90万元 | 5万元 | 7万元 | 7万元 | ||
备注: 1.以上待遇均为税前; 2.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为20-60万元,且在购房后申领; 3.入职前湾校区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分五年发放,若五年内调离杭州湾将不再发放; 4.D类人才符合宁波市博士后出站留甬(来甬)工作补助申报条件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5万元; 5.E类人才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1万且取得业绩可参与学校绩效分配。按《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考核合格出站人员达到D1类人才引进条件者,学校按D1类人才引进并兑现待遇,享受安家费和博士后留甬工作补贴共计115万; 6.无法全额享受政府补贴人员须相应核减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