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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医学部—专任教师岗】

湖南 -长沙 不限经验 博士及以上学历
面议
发布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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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制度 综合补贴 五险一金 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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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处公章);


(4)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属基层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以后);


(6)个人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事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学术成果进行评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结果在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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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湖南师范大学
事业单位 1000人以上 教育/高等院校
长沙市麓山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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