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要求
1.讲席教授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在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良好的学术声誉,达到一流大学(学科)终身教授的水平,是所在专业领域公认的一流学者,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性构想,能带领相关学科方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
2.特聘教授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2周岁。
在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原创性和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学术业绩及能力接近国家级重点人才水平。
具有担任我校相关学科重点方向学术带头人的能力。
3.特聘研究员
特聘研究员: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经历,研究方向明确,已初步形成研究特色,发展潜力大,在相关学术领域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业绩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青年人才工程入选者水平。原则上,理工科人选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人文社科人选不超过40周岁。
特聘副研究员:具有良好的科研背景,在相关学术领域的研究能力和业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理工科人选不超过32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人选不超过37周岁。上海市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理工科人选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人文社科人选不超过40周岁。
4.讲师
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发展潜力,已取得一定学术成绩。
5.博士后
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学术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