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专业:具有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法、音乐心理学、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教育技术或其它与音乐教育相关的学科专业方向;
2.语言:不限,能够进行中英双语教学者优先;
3.经历:具有中国大陆、港澳地区或欧美发达国家博士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有在CSSCI、SSCI等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的经历者优先;
4.职称:不限,具有高级职称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