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要求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要求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6.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
7.获得学位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发布,招聘信息2025年有效。学校将根据各学部、学院的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后续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程序
应聘博士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 应聘单位-姓名-博士毕业院校-专业 后,发送至应聘单位邮箱,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其中海外院校毕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未毕业博士研究生提供博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主要科研成果、奖项等原件的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博士的毕业证书、成果材料和报名表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学校根据工作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应聘者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学术科研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素质,试讲、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像。各用人单位面试通过人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分批组织现场面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