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较强的科创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符合工作站其他招聘条件和要求。
二、博士后在站时间、待遇
(一)在站时间:2年。
(二)在站待遇
1.年薪制 获批项目资助 其他待遇。
2.年薪制:税前18万元人民币/年(全口径)。
3.项目申报及资助
博士后可申请的主要博士后项目和资助计划:
(1)符合重庆市海外人才项目、来渝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110万;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64万【56万 8万(面上资助配套)】;
(3)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36万、C档24万;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自然科学18万,社会科学15万;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自然科学8万,社会科学5万;
(6)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60万;
(7)重庆市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特等资助30万元/次,一等资助20万元/次,二等资助10万元/次,三等资助5万元/次。
三、其他待遇
1.在站博士后协议期内,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免费单人单间公寓。
2.在站博士后协议期内,享受除职业年金以外的在编教职工同等福利(承担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的绩效部分,工作保障餐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等)。
3.博士后期满出站,符合重庆市随迁规定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
4.全职博士后出站留(来)渝从事科研工作,符合重庆市产业发展需求,与重庆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从事科研工作,择优给予15万元人民币资助。
四、招聘流程
(一)个人申请
全职博士后常年招聘,随时接受申请。申请人需根据各博士后招聘学院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个人简历、研究计划书、代表性学术成果、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1.各博士后招聘学院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初审合格者,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学术评审。
3.通过学术评审的候选人,由学院组织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研究计划可行性、与团队/学科契合度等。
(三)审核入站
1.学院根据初审、学术评审和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及考核意见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录用。
3.拟录用人员确认接受录用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及重庆市博管办规定,指导拟进站人员办理正式进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