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学生,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0年2月前获得学历及学位。
7.年龄要求:
教授(正高)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并副教授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国(境)外有犯罪纪录人员,涉嫌违纪犯罪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