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中级岗位1名,初级岗位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