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年龄原则上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已取得的科研业绩成果应接近或达到报名岗位所在学院(实验室、研究所,以下简称 设岗单位 )教师评聘招聘岗位类别对应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
(五)符合报名岗位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