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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山东 -泰安 不限经验 博士及以上学历
面议
发布日期: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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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根据实际需求、博士整体业绩和专业紧缺程度分A 、A1、A2、A3四类。

A 类:具备冲击省级青年人才工程的科研业绩,在教学科研方面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成果,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高水平博士(后)。

A1类:学校学科建设亟需的高水平博士(后)。

A2类: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突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的博士(后)。

A3类: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具有较好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的博士(后)。

二、引进方式及待遇

1.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

(1)A 类:入选省级青年人才工程后方可入职,且为全职引进,并享受相关待遇,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后可选择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未入选省级青年人才工程,可按照A1-A3类博士研究生引进。


安家费

年薪

科研启动费

配套

备注

70万

45万

理工:60万;

人文社科:30万

按照省级拨付支持资金1:1配套;泰安市按照1/4配套。

如人才工程到期后续签,安家费追加30万。


(2)A1-A3类博士研究生引进均为全职引进,服务期6年。来校工作后根据其整体学术水平及社会贡献,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待遇如下:


层次

年薪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实验类

非实验类

A1

25

60-70

50

25

A2


30

30

15

A3


20

20

10


2.工资津贴:A 类博士聘用在教授四级岗,按照教授四级岗标准缴纳保险和公积金,享受教授岗位津贴;A1-A3类博士服务期内未评聘副教授职称前,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3.生活补贴:学校提供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另外符合泰安市相关人才政策,可享受泰安市政府3000元/月的住房和生活补贴。学校和泰安市补贴每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三年。

4.配偶:若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且符合学校紧缺岗位需求,按政策解决;不符合调配政策者,A 、A1、A2类博士家属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安置工作。

5.博士后、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以及科研业绩突出的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职称等事宜,可采取 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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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泰山学院
事业单位 1000人以上 教育/高等院校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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