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博士人才引进项目
(一)创新人才: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同时符合下列之一:
1、在国外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已与国内企业签约或者意向签约,或已成为国内企业技术、商业主要合作伙伴的人才。
2、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的职务、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专家学者
3、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创业人才:申报人应在在海外取得学位;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且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三)青年人才: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四)其他条件
创新人才和青年人才申报应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0年9月1日后回国(来华)工作。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创业人才入选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