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
(三)秉持良好的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行,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以及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身体条件契合岗位需求,能够胜任高等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
(五)教学及科学研究基础扎实,可顺利承担应聘岗位的教学科研任务,学历学位均符合岗位要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限制:第一层次人员年龄需在55周岁及以下,第二层次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及以下,第三层次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5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69年6月30日(含)之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74年6月30日(含)之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79年6月30日(含)之后出生。
二、引进对象及计划
(一)第一层次。在科学技术领域或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取得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
(二)第二层次。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得到广泛认可,具有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协同攻关;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海外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
(三)第三层次。优秀博士研究生。
(四)团队引进。以团队引进的,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团队成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引进待遇
(一)薪资福利保障:全面享受国家、自治区及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奖励以及进修学习等相关待遇。针对国家级人才(团队),实行 一事一议 ,具体待遇面议协商确定。
(二)人才专项支持: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级类别,构建覆盖安家保障、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等在内的专项支持体系。
(三)博士发展优待:博士正式入职后参照副教授津贴发放2年,并可通过绿色通道参加副教授职称评定。
(四)科研项目扶持:积极支持引进人才申报各类国家纵向课题、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校级科研启动项目以及自治区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五)生活配套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同工同酬方式解决其配偶工作问题,并协助安排子女入托事宜。
(六)团队引进激励:团队引进在享受学校规定科研启动金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团队专项科研启动资金,鼓励团队协作创新,推动科研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高层次人才招聘启用 绿色通道 引才机制,全年接受申报,随时予以受理。
有意者需按要求提交《新疆工程学院拟引进人才情况表》(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文件命名统一为 应聘学院 姓名 专业名称 ,并发送至专业所属学院指定邮箱。同时,应聘者务必根据相应联系方式与报名学院进行确认,确保报名流程完整无误。
(二)资格审查
学校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及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展开细致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顺利进入下一环节。需注意,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进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学校采用面试试讲形式,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水平、教学与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综合实力。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需自行前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依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可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定论。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方位考察,重点聚焦其思想表现、能力素养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确保拟聘用人员符合学校用人标准。
(六)公示
合格人员名单提交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新疆工程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依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新疆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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