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民族医药研究中心其创始于2004年,经怀化市科学技术局批准成立的怀化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中心,2012年经依托单位前身批准成立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药研究所,2014年更名为湖南医药学院侗医药研究所,2015年更名为湖南医药学院民族医药研究中心。
民族医药研究中心致力于侗医药研究,研究方向包括侗区常见病多发病、侗医药文献及理论体系、侗医特色诊疗技术和侗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研究。现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侗医药研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有专职科研人员11人,兼职研究人员58人,其中,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23人,初级职称9人;博士21人,硕士29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医药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湖南医药学院民族医药研究中心专职科研岗
计划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不限;
招聘专业为1005 中医学,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 中医,1007 药学,1008 中药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 姓名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523224539@qq.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②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党员介绍信或近6个月的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经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通过面试 试教的方式进行。
五、湖南医药学院优秀人才引进政策
引进 类别 | 总体基本条件 | 教学科研条件 | 安家 费(万 元) | 科 研 启 动 社科类/自科类 | 租房 补贴 | 追加 安家费 | 配偶/子女工 作安排政策 | 薪资和津贴 | 服 务 年 限 | |
博士一类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且年龄原则上不超 过40周岁(有相关 专业工作经历的可 放宽至45周岁) | 满足以下三类条件之一 1.项目和平台(任选其一) ①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含)以上,或省 部级重点(含创新群体、杰青、优青)科研项目1项(含)以上,或省部级教 改项目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项(含)以上,或省部级重大专项子项目(含横 向项目)1项(含)以上; ②省级教学团队、创新团队、精品课程、一流学科等项目或科研平台负责人 或学科带头人。 2.论文、专著、专利(任选其一) ①自然科学类: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SCI、EI 收录)或获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共计2篇/项(含)以上;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一 区(中科院分区)论文或专著1篇/部。 ②人文社科类: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SSCI、AHCI 收录) 或专著2篇/部(含)以上。 3.成果及转化(任选其一) ①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含)以上(排名第一); ②研究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50 万元(含)以上(以成果转化协议和转化经费 入依托单位账户为准),或研究成果获省部级正职(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 示并采纳。 | 60 | 15 | 30 | 提供过渡性 住房一套(免 租金一年)或 提供一年的 租 房 补 贴 1200元/月 | 医学类专业 追 加 10万 元,紧缺型 专业追加10 万元,两者 可累加。 | 根据配偶学历学位 和上级政策可安排 配偶工作:符合人 社厅规定条件的, 办理调动手续;不 符合调动条件的, 按照同工同酬的原 则编外聘用。若不 需安排,追加安家 费10万元。 | 6 | |
博士二类 |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 历学位,有较强的 教学、科研能力和 较大的发展潜能, 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 满足以下三类条件之一 1.项目和平台(任选其一) ①主持各类省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2项以上; ②省级教学团队、创新团队、精品课程、一流学科等项目或科研平台学术骨 干(或排名前三)。 2.论文、专著、专利(任选其一) ①自然科学类: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SCI、EI 收录)或专 著或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共计1篇/部/项(含)以上。 ②人文社科类: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SSCI、AHCI 收录) 或专著1篇/部(含)以上。 3.成果及转化(任选其一) ①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含)以上(排名前三); ②研究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20 万元(含)以上(以成果转化协议和转化经费 入依托单位账户为准),或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副职(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 示并采纳。 | 50 | 15 | 30 | 1.根据国家政策享 受相应薪资。符合年 薪制条件的可享受 年薪制。 如现有职称低于副 教授的,服务期内奖 励性绩效享受校内 副教授待遇。 2.根据学校政策享 受博士教授津贴等。 | 6 | |||
博士三类 | 具备博士学历学 位,有较强的教学、 科研能力和较大的 发展潜能,年龄一 般不超过40周岁。 | 35 | 15 | 30 | 6 | |||||
Copyright sciencehr.cn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科学人才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22249号-1
地址: EMAIL:850081096@qq.com
Powered by scienceh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