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相关学科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前瞻的学术视野,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的专家学者。
(二)应用型人才
一般为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并主持市厅级以上课题,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两年以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 双师型 人才。
(三)特聘教授(专家)
一般为55周岁以下。主要包括高层次专家、高水平团队带头人、高级应用型人才、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符合学校学科(专业)需要的其他高水平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四)青年博士
一般为45周岁以下,服务期8年。分为A类、B类、C类。
1.A类博士:符合《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标准》(附件3)的博士。
2.B类博士:所学专业符合我校需求,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较大发展潜力。
3.C类博士:深化校城融合,实施人才共享,与企业联合引进博士,由学校与企业协商确定待遇发放、职称晋升、保险缴纳和考核管理。
(一)全职引进待遇。
经学校综合评议达到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薪酬等按 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商定。
全职引进的青年博士研究生,安家费于签订学校聘用协议后发放;实行年薪制的根据年薪数额按月发放(单位:万元)。
注:学校为全职引进的博士提供1年周转房,居住期间免收房租。
(二)柔性引进待遇。柔性引进待遇根据来校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确定。
(三)与我校共同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研究项目,或参加我校人才工程评选的,按照菏泽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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