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第一层次人才:杰出人才。
第二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第三层次人才:学术带头人。
博士教师:博士学位人员。
博士辅导员:博士学位人员。
(二)引进基本要求
全职引进人员须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要求和教学科研需要,身体健康,能在本校工作8年以上。博士教师和博士辅导员首个聘期为3年。
全职引进人员的年龄要求:
1、第一层次人才年龄不限;
2、第二、三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博士教师:A类博士年龄原则上不高于43周岁(含),B类博士年龄原则上不高于35周岁(含),C类博士年龄原则上不高于35周岁(含),上述各类博士,特别优秀者经学院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一)第一、二层次人才采取 一人一议 的协议年薪制。
(二)学院为引进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引进待遇,标准见下表:
高层次人才类别 | 应聘条件 | 安家费(单位:元) | 科研启动经费(单位:元) | |
第一层次 | 杰出人才 | 200-500万或 一人一议 | 500—1000万或 一人一议 | |
第二层次 | 领军人才 | 200-300万或 一人一议 | 50-800万或 一人一议 | |
第三层次 | 学术带头人 | 50-200万或 一人一议 | 30-200万或 一人一议 | |
博士教师 | A类 | 博士学位人员 | 45-70万 | 10-50万 |
B类 | 30-35万 | 6万 | ||
C类 | 15-25万 | |||
博士辅导员 | 博士学位人员 | 10万元 | / |
(三)待遇发放
安家费:
1.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方式 一人一议 ;
2.A类博士安家费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学校正式聘用后发放40%,剩余部分在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或者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目标节点考核发放;B类博士安家费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学校正式聘用后发放60%,剩余部分在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C类博士安家费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学校正式聘用后发放80%,剩余部分在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
3.博士辅导员10万元安家费,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全额发放。
安家费已包含租房补贴,由国资处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招引进人才安家费发放办法(试行)》统一发放。
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院规定资助。
(四)特殊支持政策
对引进的特别优秀博士,经本人申请,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下特殊支持政策:
1.经学校评估,明确目标,约定任务,可按 一事一议 方式精准对接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项目,对其进行递进培育、平台支持及经费保障;
2.优先支持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
3.优先选拔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4.优先安排参加国内访学、海外研修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等各类学术活动。
1、柔性引进对象:高层次人才中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可柔性引进。
2、柔性引进人才岗位职责:柔性引进人才主要负责学科建设、平台搭建及团队人才培养,具体任务原则由各用人单位与柔性引进人才 一人一议 。
3、柔性引进人才的聘期及待遇发放:柔性引进人才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3年,3年聘期薪酬见下表:
一层次人才 | 二层次人才(单位:元) | 三层次人才(单位:元) | |
自然科学类 | 协商确定 | 45万 | 30万 |
人文社科类 | 协商确定 | 30万 | 25万 |
1、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可协商解决配偶工作,具体办法 一人一议 。
2、全职引进博士教师在校工作期间业绩水平达到规定条件,可协商解决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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