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学术规范,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除体育2个硕士岗位外);其中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应为正高级职称。
3.应聘人员原则上为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以下;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一事一议。
4.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国际化办学的需要,重点引进海内外高水平大学、双一流学科的优秀青年博士(博士后)、高水平学科团队、学术带头人,热忱欢迎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优秀青年博士应聘。
二、引进待遇
(一)学校政策
学校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并提供综合补贴、科研启动配套经费、人才特贴等薪酬,具体面议。
(二)地方政府配套政策
1.浙江省省部属单位同城待遇认定
按照浙江省政策,保障在杭省部属单位新引进人员在购房(优先摇号)方面享受与杭州市属单位同等待遇,省部属单位新引进人员按照规定在 浙里办 APP里申领人才码,申请 安居服务 ,可办理同城待遇认定。我校为省属事业单位,享受杭州市同城待遇。
2.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人才政策专项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 十四五 期间继续设立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对于博士后出站后3年内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与大走廊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出站后在大走廊区域内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含)以上,可享受专项补助40万元。我校属于城西科创大走廊核心区,属于政策覆盖的范围。